自由职业者 / 个人事业主
CRS信息交换:中国与日本之间的金融账户报告
中日已加入CRS体系,相互交换金融账户信息。日本侧的账户余额可能被中国税务机关知悉。 <!-- enrich:v1 country=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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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 Snapshot
中日CRS会交换金融账户信息;在日中国大陆居民应同步核对日本申报与中国税收居民义务。
为什么这件事对在日中国大陆居民很重要
CRS不是一种新的税,也不是银行替你报税。它是“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机制:日本金融机构按照日本规则识别非居民账户,将特定金融账户信息报送日本国税厅;日本国税厅再依据税收协定等信息交换安排,与相关税收居民国主管税务机关交换信息。日本国税厅在CRS说明中明确介绍了该机制:各国税务机关会从本国金融机构取得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并向该非居民的居住地国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参见国税厅CRS页面:https://www.nta.go.jp/taxes/shiraberu/kokusai/crs/index.htm
对中国大陆居民来说,关键风险不是“账户本身被看到”,而是账户信息与申报口径不一致。例如:
- 你在日本证券账户中有股息、利息、基金分配或股票出售收益,但日本侧没有正确进行确定申告。
- 你仍可能被中国认定为居民个人,但没有评估中国侧境外所得申报和外国税额抵免。
- 你在银行开户时填写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与实际居住、家庭、户籍、经济利益关系不一致。
- 日本账户余额、账户关闭、利息、股息、出售金融资产收入等信息,与中国侧个人所得税、外汇、资产来源说明不一致。
中国方面,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明确以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为目的,并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官方公告可参见财政部页面:https://m.mof.gov.cn/zcfb/201705/t20170516_2601810.htm
一句话概括:中国大陆居民在日本开设银行、证券、保险等账户时,CRS会把“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和“金融账户信息”连接起来;真正需要管理的是税收居民身份、所得来源、申报期限和两国口径的一致性。
关键申报机制
1. CRS交换的不是“纳税结论”,而是账户信息
CRS通常涉及金融机构识别、尽职调查、账户持有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金融账户报告和主管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换。对个人客户而言,常见信息包括账户持有人姓名、地址、税收居民国、纳税人识别号、出生日期、账号、金融机构名称、账户余额或价值,以及特定类型账户收入或处置收入等。
这意味着,中国税务机关通过CRS收到日本侧信息时,未必已经判断你是否漏税;但这些信息可能成为后续风险识别、询问、核对或补充材料要求的基础。
中国大陆居民尤其要重视“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在中国CRS制度下,金融机构会要求账户持有人提供税收居民身份信息;在日本开户时,日本金融机构也会要求填写居住地国等信息。若你在不同国家、不同机构填写的税收居民身份不一致,应当有可解释的事实基础和文件支持。
2.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原则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官方文本参见国家税务总局:https://www.chinatax.gov.cn/n810219/n810744/n3752930/n3752974/c3970366/content.html
便于引用的一句话是: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核心特征之一是:居民个人原则上就中国境内和境外所得承担中国个人所得税申报义务,并可按规则处理境外已纳税额抵免。
这里要注意两个中国固有概念:
- “居民个人”不等于“中国公民”,也不简单等于“是否在日本有在留资格”。
- “住所”在中国个人所得税语境中,与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和习惯性居住等因素有关,不能只看护照或住民票。
如果你是中国大陆籍人士,长期在日本生活,但中国仍保留户籍、家庭和主要经济利益关系,是否仍属于中国居民个人,必须结合中国法下的“住所”和183天规则判断。若中国侧被认定为居民个人,日本来源所得、日本金融账户收益、境外经营所得等,都可能需要进入中国侧评估。
3. 日本所得税的居住者、非永住者和申报范围
日本侧首先要判断你在日本所得税法上的身份:非居住者、居住者中的非永住者,还是非永住者以外的居住者。日本国税厅对“国外財産調書”说明中也使用了“居住者”和“非永住者”概念,并说明非永住者以外的居住者在一定条件下需要提交国外财产调书。参见国税厅说明:https://www.nta.go.jp/taxes/shiraberu/taxanswer/hotei/7456.htm
对在日中国大陆自由职业者、经营者、投资者而言,常见日本侧申报事项包括:
- 日本国内业务收入、自由职业收入、顾问费、稿费、平台收入。
- 日本公司支付的工资、役员报酬、奖金。
- 日本证券账户的股息、利息、基金分配、股票或基金转让收益。
- 中国大陆或第三国支付给你的收入,但与日本居住期间的工作、服务或经营有关。
- 海外汇款进入日本账户后,是否触发日本非永住者规则下的课税问题。
- 超过日本规定门槛时,是否需要提交国外财产调书或财产债务调书。
日本个人所得税的确定申告通常以每年3月15日为核心期限;若遇到周末、节假日或临时延长,需以当年国税厅公告为准。对于自由职业者,还可能涉及消费税、蓝色申告、源泉徴収票、支払調書、経費资料和银行流水整理。
4. 中日税收协定与双重征税协调
中日之间存在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税收协定。实务上,协定可能影响工资、董事费、独立个人劳务、营业利润、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资本利得等项目的课税权分配。但协定通常不会自动替你完成申报,也不会自动消除两边信息不一致。
典型处理顺序是:
- 先判断你在日本法下的税收身份和日本申报义务。
- 再判断你在中国法下是否为居民个人、是否有境外所得申报义务。
- 对同一笔所得,确认所得性质、来源地、纳税年度、已纳税额和可抵免税额。
- 对CRS账户信息,确认它反映的是余额、收入、收益还是处置总额,避免把“账户流水”误认为“应税所得”。
- 必要时由日本税理士与中国侧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其他母国专业人士协调口径。
5. 中国侧“境外所得”和外国税额抵免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境外所得依照中国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也就是说,日本已经纳税,并不必然等于中国不需要申报;更准确的说法是:可能需要中国侧申报,并按中国规则计算可抵免金额。
在准备中国侧资料时,通常需要把日本文件转换成中国专业人士能理解的结构:
- 所得类型: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
- 所得来源:日本、中国大陆、第三国或跨境服务。
- 纳税年度:日本年度与中国公历年度通常一致,但收入确认和汇率换算口径要核对。
- 已纳税额:日本所得税、复兴特别所得税、住民税是否可作为中国侧抵免资料,需要中国专业人士判断。
- 证明文件:日本确定申告书控え、納税証明書、源泉徴収票、支払調書、证券账户年度报告等。
常见错误
- 误以为“日本侧申报了,中国侧就一定不用管”。日本申报和中国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申报是两个体系,需要用税收协定和外国税额抵免衔接。
- 误以为“CRS只交换大额账户”。CRS有金融机构尽职调查和报告规则,是否交换不能只按个人感觉判断。
- 在日本银行或证券平台开户时随意填写税收居民国,后来又无法解释为什么与中国侧身份不同。
- 把日本账户余额、证券卖出总额、汇款金额直接等同于应税所得,导致中国侧沟通混乱。
- 忽视日本确定申告期限。自由职业者、经营者和有多来源收入的人,通常需要在次年3月15日前完成日本所得税确定申告。
- 忽视日本国外财产调书。非永住者以外的日本居住者,如年末持有一定金额以上国外财产,可能需要在次年6月30日前提交相关调书。
- 只准备中文资料,不准备日本申报所需的日文或英文银行、证券、合同、发票、汇率和纳税证明。
- 认为“资金没有汇回中国”就不会产生中国侧问题。中国居民个人规则关注的是居民身份和所得来源,不只是资金是否汇回。
- 忽略中国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境外所得分类、外国税额抵免限额等本国规则,导致母国侧申报无法落地。
- 等到税务机关询问或银行要求补充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时,才开始整理多年账户资料。
中国大陆居民常见场景
在日本工作的中国大陆居民
如果你在日本公司任职,通常会取得源泉徴収票,工资薪金在日本侧通过年末调整或确定申告处理。但如果你同时有副业、海外平台收入、中国大陆房租、中国证券账户收益或日本证券账户投资收益,就不能只看工资单。
CRS可能不会直接告诉中国税务机关你的全部工资收入,但会反映部分金融账户信息。若你的日本银行账户长期接收自由职业收入、投资分配或大额汇款,且中国侧仍认定你为居民个人,建议提前建立收入分类表和纳税证明档案。
在日本自由职业或经营的中国大陆居民
自由职业者最容易出现问题,因为收入来源分散,付款方可能来自日本、中国大陆、香港、新加坡、美国或平台公司。日本侧需要判断是否属于事业所得、杂所得、給与所得或其他所得;中国侧则可能需要按劳务报酬、经营所得或其他所得分类。
如果你向中国客户提供服务,但服务实际在日本完成,日本侧可能认为与你在日本的居住和业务活动有关。中国侧是否也有课税权、是否涉及源泉扣缴、是否可抵免日本税额,需要逐项判断。
在日本投资的中国大陆居民
日本证券账户中的股息、利息、基金收益和股票转让,可能在日本侧已有源泉扣缴,也可能需要通过确定申告选择更有利或更准确的处理方式。CRS下,证券账户余额、收入和处置收入可能成为交换信息的一部分。
重要的是,证券账户“卖出金额”不等于“资本利得”。中国侧专业人士通常需要取得买入成本、卖出价、手续费、持有期间、已纳日本税额等资料,才能判断中国侧申报和抵免。
持有中国大陆资产的在日居民
如果你在中国大陆保留房产、银行理财、基金、股票、公司股权或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益,日本侧可能也需要评估相关所得。日本长期居住者还需关注国外财产调书或财产债务调书。即使中国金融机构向中国税务机关报告的是“非居民账户”信息,日本侧仍可能关注你作为日本税收居民持有的海外资产和海外所得。
我们能做什么
Tsuji Global Tax Desk负责日本侧税务判断、确定申告、相关说明资料整理和必要时的纳税管理人安排。我们的工作重点不是简单填表,而是把中国大陆居民的跨境事实整理成日本税务上可申报、可解释、可保存的文件体系。
我们通常协助以下事项:
- 判断日本侧税收身份:非居住者、非永住者、非永住者以外的居住者。
- 整理日本侧收入分类:給与所得、事業所得、雑所得、配当所得、譲渡所得、不動産所得等。
- 准备日本确定申告资料,包括收入、必要经费、源泉税、社会保险、扶养、医疗费等。
- 核对日本银行和证券账户资料,区分余额、流水、收入、收益和税后入账。
- 判断是否需要国外财产调书、财产债务调书或其他日本侧附随申报。
- 为离日、长期海外居住或无日本地址客户安排日本侧纳税管理人。
- 将日本申报结果整理成中国侧专业人士可理解的资料包。
对于中国侧申报,我们不替代客户母国税务专业人士。我们的标准协作模式是:Tsuji Global Tax Desk负责日本侧申报和日本税务说明;客户的母国侧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注册代理人或同等资格专业人士,包括CPA、CA、EA、Steuerberater等,负责中国或其他母国侧申报判断。我们可以与对方共享日本申报资料、解释日本税额构成、说明所得分类和纳税年度,帮助两边口径一致。
这种分工有三个好处:
- 日本侧由熟悉日本国税厅实务、确定申告和跨境个人税务的团队处理。
- 中国侧由熟悉中国个人所得税、境外所得、外税抵免和本地系统申报的专业人士处理。
- 客户获得一套可追溯的跨境资料链,未来面对CRS信息核对、银行尽调或税务询问时更容易说明。
FAQ
For 中国大陆居民,在日本银行开户填写税收居民身份时,可以只填日本吗?
不一定。税收居民身份要按各国税法判断,不是按你希望信息流向哪里来选择。你可能同时需要评估日本所得税上的居住者身份,以及中国个人所得税上的居民个人身份。如果仍可能是中国居民个人,随意只填日本可能导致后续银行尽调、CRS信息交换或中国侧申报解释困难。
For 中国大陆居民,CRS会把日本账户余额直接变成中国应税所得吗?
不会。账户余额、账户收入、处置收入和应税所得是不同概念。CRS信息可能提示税务机关你有海外金融账户,但中国侧是否征税,要看你是否为中国居民个人、所得类型、来源地、已纳税额和中国个人所得税规则。问题在于,如果CRS信息显示有日本金融账户,而中国侧申报完全没有解释,风险会升高。
For 中国大陆居民,日本已经扣税的股息和股票收益,中国还需要申报吗?
可能需要。若你被中国认定为居民个人,中国规则原则上会关注境内外所得,并允许按规定处理境外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抵免。日本源泉扣缴或确定申告结果,应当作为中国侧判断和抵免资料,而不是简单视为“已经结束”。
For 中国大陆居民,离开中国多年后还会是中国居民个人吗?
不能只看离境年数。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居民个人包括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以及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住所”与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和习惯性居住有关。长期在日本居住通常是重要事实,但仍需结合中国侧规则和专业意见判断。
For 中国大陆居民,日本的国外财产调书和CRS有什么区别?
CRS是金融机构向税务机关报告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并由税务机关之间自动交换。日本国外财产调书则是符合条件的日本居住者本人向日本税务署提交的国外财产报告制度。两者目的、主体和期限不同,但都可能涉及海外资产透明化。国税厅关于国外财产调书的说明见:https://www.nta.go.jp/taxes/shiraberu/taxanswer/hotei/7456.htm
For 中国大陆居民,没有收到中国税务机关通知,是否就不用整理日本资料?
不建议这样处理。CRS信息交换和税务风险识别可能存在时间差。更稳妥的做法是每年保存日本确定申告书控え、纳税证明、银行年度明细、证券年度报告、汇款记录、合同和发票。等到收到询问再补资料,往往最难重建成本、汇率、资金来源和已纳税额。
For 中国大陆居民,Tsuji Global Tax Desk能同时完成中国和日本两边申报吗?
我们负责日本侧申报、税务判断、纳税管理人安排和日本资料说明。中国侧申报应由客户的中国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或其他母国专业人士负责。我们可以与客户指定的母国侧CPA、CA、EA、Steuerberater或同等资格顾问协作,提供日本申报资料和税额说明,帮助对方完成中国侧判断。
Conversion Checklist Before You Contact Us
预约有偿范围确认咨询前,请尽量准备以下资料。资料越完整,我们越能在第一次会议中判断日本侧申报范围、CRS风险点和需要母国专业人士确认的问题。
1. 身份和居住事实
- 护照和在留卡信息。
- 日本入境日、离境日、过去数年在日本和中国大陆的停留天数。
- 日本住民票地址、租赁合同或购房资料。
- 中国大陆户籍、家庭所在地、主要经济利益所在地的基本情况。
- 是否曾在日本提交确定申告、是否有マイナンバー。
- 是否计划离开日本,或已经离开日本但仍有日本收入。
2. 日本侧收入资料
- 源泉徴収票、支払調書、业务委托合同、发票、平台收入明细。
- 自由职业或经营收入的收款记录、客户所在地、服务提供地点说明。
- 必要经费资料:办公费、交通费、通信费、软件费、外包费、租金、设备购买记录等。
- 日本银行账户年度流水,尤其是收入入账、海外汇款、大额转账。
- 日本证券账户年度交易报告、股息通知、基金分配、股票或基金买卖记录。
- 房租收入、房地产买卖资料或贷款利息资料。
3. 中国大陆及其他境外资料
- 中国大陆银行、证券、基金、理财、保险账户的年度资料。
- 中国大陆房产租赁、出售、贷款、物业费和税费资料。
- 中国公司股权、分红、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资料。
- 中国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完税证明或母国专业人士出具的说明。
- 其他国家或地区账户资料,如香港、新加坡、美国券商或数字平台收入。
4. CRS和税收居民身份资料
- 在日本、中国大陆或第三国金融机构填写过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 银行要求更新税收居民身份或纳税人识别号的通知。
- 账户开户、关闭、迁移、共同账户或受益所有人相关文件。
- 曾收到税务机关、银行、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的尽调邮件或信件。
5. 期限和优先级
- 日本所得税确定申告:通常次年3月15日前。
- 日本消费税申报:如适用,需另行确认期限和纳税义务。
- 日本国外财产调书:符合条件时通常次年6月30日前。
- 中国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通常为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以中国当年公告和个人情况为准。
- 中国境外所得、经营所得或其他申报:需由中国侧专业人士按具体所得类型确认。
- 银行或税务机关来函期限:请优先提供原文,不要只口头转述。
6. 咨询前请先整理的问题
- 你希望解决的是日本申报、CRS风险、中国侧衔接,还是离日后的纳税管理?
- 哪一年开始在日本有收入或金融账户?
- 是否已经错过日本确定申告期限?
- 是否有中国侧申报、补申报或税务机关询问压力?
- 是否已有中国侧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如有,请准备对方希望日本侧提供的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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